一、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董毅欣、楊閎宇等2員於114年3月4日14-16時擔服巡邏勤務,於14時50分獲報永豐商銀有民眾疑似遭詐騙,急需警方協助,董等2員獲報立即前往現場處置,經了解現場係一位陳姓女子,因經網友介紹可投資俄羅斯網購平台賺取價差,並提供假投資網頁供操作,於當 (4)日前往金城永豐商業銀行金門分行臨櫃綁定約定帳務並匯款新臺幣10萬元,經員警明確告知陳民此為詐騙集團常用手法,並舉例說明以往遭詐騙之案例,在反覆關懷勸說下,始突破陳民之心防,陳民始恍然大悟,取消匯款的念頭。陳民對於警方及行員熱心勸說、即時阻詐作為十分認同,並萬分感激。
二、查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董毅欣、楊閎宇,對於報案通報能迅速反應,掌握黃金時機,成功及時阻攔詐欺,積極為民服務,對於提升警察形象有正面效益,表現良好,足資表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