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分局金城派出所警員鍾庚穆、阮昶昇等2員於114年09月19日擔服12-14時巡邏勤務,於13時許獲報漁會信用部內有一民眾疑似遭詐騙,急需警方協助,鐘等2員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處置,經了解現場係一名女子,稱因與夫婿聯手投資醫美生技公司實驗室,欲前往漁會信用部臨櫃匯款新臺幣140萬元,但經查受款帳戶為公司帳戶,且該帳戶平時無大量金流進出,顯然與事實不相符,可能疑似為詐騙集團用來洗錢所設立之空殼公司,經警方明確告知李民此為詐騙集團常用手法,並舉例說明以往遭詐騙之案例,在反覆關懷勸說下,該民眾內心開始動搖,乃打消匯款念頭,並感謝警方耐心勸說、及時阻詐。